1.1工程概况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以下简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场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高台子镇附近,场址区距离大庆市区约40km。大庆基地三期工程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46°11′48″,东经124°54′7″,位于大庆基地一期场址东侧、二期场址北侧,选址总面积约3.0024km2,土地性质为天然牧草地。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50MW,其中储能容量约38MW/64MWh,主要采用光储交流侧和直流侧耦合模式。
1.2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为一套储能调控系统和现地协调控制器设备,负责完成大庆基地项目三期工程中光储系统区域的功率预测及优化调控功能,以及光储/储能子阵就地运行控制功能。主要含以下设备:
(1)功率预测系统计算服务器1台
(2)数值天气预报处理及接口服务器1台
(3)优化调控服务器1台
(4)数据服务器1台
(5)工作站1套
(6)现地协调控制器8台
(7)集中储能调频控制屏1面
1.2.2交货地点: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三期工程项目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1.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生产企业或计算机监控系统集成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至少在国内具有1项储能电站级能量管理系统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