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 中央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药品
室改造(第二次)
(采购编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 中央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药品室改造(第二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盐湖工业股份 中央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药品室改造(第二次)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分析检测中心药品室改造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1.7预算金额:100000.00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起30日内完成,即可施工,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
2.3建设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青海省、招标人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2)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供应商基本
(3)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其他要求:拟提供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满足工程要求;外省建筑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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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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