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2项目规模:齐富地区电厂生产所需石灰石约43000吨(富发约24000吨、富热约6000吨、齐热约13000吨)碳酸钙(CaCO3)含量≥90%、。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2025年。
2.4招标范围:3、齐富地区电厂生产所需石灰石约43000吨(富发约24000吨、富热约6000吨、齐热约13000吨)碳酸钙(CaCO3)含量≥90%;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2024-2025年度石灰石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度石灰石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2023年或2024年的石灰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个石灰石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为第二次招标,所有的投标人均需重新报名,招标资格条件、招标文件等以本次为准。投标保证金须重新缴纳。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0-12 15:35到2024-10-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