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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公司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15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齐集装箱公司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连中车大齐集装箱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连中车大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齐集装箱公司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连中车大齐集装箱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大连中车大齐集装箱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一套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出具承诺函)。

3.3投标厂商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及业绩;

3.4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承包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安装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应包含采用沸石转轮+RTO工艺项目的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出具相关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盖章页、项目内容等)。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上述网站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或有缺漏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7未被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投标人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响应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承诺函)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或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投标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标注复印无效的,必须提供原件)。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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