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净水机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HX-20240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已由甘肃省、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政函〔2021〕7号文、民航西北局函〔2022〕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甘肃省机场投资管理 ,项目法人授权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履行招投标活动,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补助、项目法人出资、嘉峪关市政府筹措,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净水机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概况: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本期按满足2030年旅客吞吐量16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0000吨、飞机起降量15181架次需求设计。对现跑道进行改造,新建并改造现有机坪,新建14000平方米的航站楼,改造现航站楼,新建塔台与航管楼,扩建航站区,配套建设助航灯光、空管、供电、供冷供热、通信等相关设施。
2.3 招标范围、内容及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 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净水机采购与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如下:
标段号 | 项目主要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01 | 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净水机采购与安装,提供饮用水设备、设备包装、运输、装卸、报验、安装调试、技术服务 、税费、保险,质保期内定期维保、更换损坏配件、定期水质检测、定期更换滤芯耗材等。配合工程验收、提供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工作等。 | 45万元 |
2.4 交货期: 根据招标人发货通知30天内供货到场。
2.5 交货
2.6质量要求:货物达到设备出厂合格标准,安装、调试通过招标人及使用单位组织的交付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货物供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文件。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拟投净水机须为同一品牌。
3.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需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采购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 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 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10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0月27日17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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