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抚审批字(2024)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二标段,主要施工内容为:公共街道改造、雨水排水沟、路灯、地埋式垃圾站。 (2)工程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要求: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一、二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