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新区四条市政道路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岸新区四条市政道路项目监理已由 迁西县行政审批局 以 迁审投资核字2024[2]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迁西县城市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岸新区四条市政道路项目监理
2.2建设地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包含四条市政道路,包含栗丰街(景东路-金顶山路)道路工程、景东路(栗丰街-龙兴路西辅道)、长河路(栗丰街-景东路)道路工程、龙兴路西辅道(栗丰街-景东路)道路工程并完成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排管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一标段:栗丰街(景东路-金顶山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293.122 米,栗丰街规划红线宽75米。二标段:景东路(栗丰街-龙兴路西辅道)道路工程道路全长1053.941米,景东路规划红线宽30米。长河路(栗丰街-景东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433.499米,道路规划红线宽25米。龙兴路西辅道(栗丰街-景东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478.867米,规划红线宽16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监理工作内容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2.5最高限价:65万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其中一标段:14.71万元(大写:壹拾肆万柒仟壹佰元整);二标段:50.29万元(伍拾万零贰仟玖佰元整)。
2.6质量标准:合格。
2.7监理工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一标段: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二标段: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2016)285 号文件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共2个标段,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每标段必须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开标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依次进行,投标人可兼报不可兼中,如投标单位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仅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特别说明:评审方式: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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