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五星岭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麻江镇境内,距双牌县城约 42km, 其 110kV 草舂线送出线路,起自五星岭风电场 110kV 升压站,止于宁远县 110kV 舂 陵 变 电 站 , 线 路 全 长 21.37km 。 全 线 采 用 杆 塔 71 基 , 导 线 采 用JL/G1A-300/40,地线型号为OPGW48 芯G652D。在110kV 舂陵变电站设有1 回110kV出线间隔。
打鼓坪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打鼓坪乡境内,距双牌县城约 22km, 其 110kV 雷舒线线路,起自打鼓坪风电场 110kV 升压站,止于双牌县 220kV 舒家塘 变 电 站 , 线 路 全 长 31.5km 。 全 线 采 用 杆 塔 96 基 , 导 线 采 用JLHA1/G1A-300/50,地线型号为 OPGW48 芯与 JLB20A-100 铝包钢绞线。在 220kV 舒家塘变电站设有 1 回 110kV 间隔。
新能源分公司所辖五星岭风电场和打鼓坪风电场为ft地风电,其送出线路均穿过林场送至对侧变电站,需定期组织对送出线路进行维护,以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现对五星岭风电场和打鼓坪风电场 2024-2027 年 110kV 送出线路维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五星岭风电场和打鼓坪风电场 2024 年-2027 年 110kV 送出线路巡视、全线砍青、杆塔防锈、间隔维护、全线设备维护及应急抢修等。
2.3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3 年内完成项目实施,具体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执行合同每年一签,若首年合同履行不达标(详见“附件六 年度考
核、标准”),发包方有权不与承包方签署第二年至第三年合同,若次年合同履行不达标,发包方有权不与承包方签署第三年合同。
2.5 招标方式
采用“固定总价”的招标方式,承包费用包括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和风险等费用(详见第五章服务清单)。在合同执行期间,无
论发生何种变更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或政策变化、工作量变化、项目增减等,但不可抗力和非承包方原因引起合同项目终止的除外),承包方均必须完全履行合同,并不得要求调整合同单价价款。为此,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并预见不得调整合同价款的全部风险,并在合同中费用中考虑风险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1.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1.4 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或报价;
3.1.6 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施工业绩: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 2 个项目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应有 1 年以上施工经历,近 1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 1 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6.3 持有安全生产 B 证。
3.7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 1 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 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