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输煤系统转运站建筑物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九原工业园区新南绕
2.2 项目规模:2×600MW亚临界湿冷机组。1、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11月10日和12月16日投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输煤系统转运站建筑物安全隐患治理项目(CHDTDZ045/16-QT-05201):2、3、4号转运站;7号皮带机头部、8皮带机尾部、滚轴筛层及碎煤机室;8号皮带机驱动间、配重拉紧间、入炉煤采样间、除尘器室、除铁器室内墙、梁柱及顶棚防腐治理改造,面积总计约14693㎡。投标人负责提供施工过程中工器具、起吊设备、安全措施、施工辅助措施及主辅材料等所有施工所需材料,工期90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煤系统转运站建筑物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建(构)筑物防腐施工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1-01 10:31到2024-11-07 17: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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