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负责安家岭选煤厂、一号井选煤厂各产品煤堆的装车推煤工作或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作业。工作时间为24小时随时作业。
2.1.2投标方需负责配备完好的自有铲斗容量2.2立方米以上2台ZL装载机、铲斗容量1立方以上1台挖掘机(型号为220-400的挖掘机)及设备操作人员,并负责装载机、挖掘机司机、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另乙方需为甲方的一台推土机配备3名司机,推土机燃油、维修、保养等由甲方负责。并保证工作质量符合甲方要求,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其它甲方需要的作业,甲方租用的设备只限于在双方规定的作业区内完成正常的生产作业和工程作业。
注:具体详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3年
2.4 服务地点:煤炭洗选公司安家岭区域选煤厂
2.5 报价形式:固定单价承包方式(不含税)
2.6合同付款和结算方式:甲方按月度支付承包费用。当月的承包费用,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承包费用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合同期间每年期满后无遗留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一年度余款。
2.7最高投标限价:装载机:人民币5.50万元/月/台(不含税价);反铲:人民币4.15万元/月/台(不含税);3名推土机司机:人民币1.5万元/月(不含税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承担过装车推煤承包项目业绩(提供能够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1月01日上午9:00—11:30至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