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5-2027年度后勤服务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
2.2 规 模: 海口电厂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马村。2025-2027年度后勤服务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全厂保洁、全厂绿化养护、花卉种植、垃圾清运处理、除“四害”、全厂化粪池及食堂排污池清理、通勤车驾驶服务工作。
2.3 标段划分: 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5-2027年度后勤服务项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
2.5 服 务 期: 三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2.6.1.生产区域保洁包括:#8、#9机组生产现场(含厂房负6米层、0米层、6米层、12米层与通往机房顶部楼梯)及其附属生产设备场所(含水厂,不含灰渣膏沙区域及通道、四期码头、四期干煤棚四周路面)等所有生产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
2.6.2.非生产区域保洁包括:行政楼、综合服务办公楼(含原1控电气值班楼)、运行部办公区域、安全体验馆、员工食堂、原燃运楼、职工值班楼、生产楼、检修楼、消防楼等所有非生产区域的公共廊道、门、窗、楼梯、电梯、扶手、墙面、卫生间、热水间等卫生保洁服务。
2.6.3.公共路面及场所:所有水泥路面(含水厂、四期入厂道路、沿海路和海一路)、停车场地面、电动车场、充电桩区域保洁。
2.6.3.全厂(含水厂、深井泵房和港口业务部)区域绿化养护(含高空车修剪、绿化地日常卫生保洁)、花卉种植(含播种、移植、装盆)。
2.6.4.垃圾清运处理(含日常生活垃圾、绿化垃圾、生产垃圾、办公废弃物等,不含C级以上检修垃圾和建筑垃圾等)。
2.6.6.全厂(含水厂区域)除“四害”服务。
2.6.7.全厂化粪池及食堂排污池清理。
2.6.8.通勤大客车每日1-3次往返于马村到海口市区间,往返路线电力村小区、修造厂、海府地区、枫林雅郡小区至海口电厂,路程90-130公里。通勤大车和业务用车日常驾驶、车辆清洁、车辆保养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物业管理或保洁绿化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
2.2 规 模: 海口电厂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马村。2025-2027年度后勤服务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全厂保洁、全厂绿化养护、花卉种植、垃圾清运处理、除“四害”、全厂化粪池及食堂排污池清理、通勤车驾驶服务工作。
2.3 标段划分: 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5-2027年度后勤服务项目招标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海南省。
2.5 服 务 期: 三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2.6.1.生产区域保洁包括:#8、#9机组生产现场(含厂房负6米层、0米层、6米层、12米层与通往机房顶部楼梯)及其附属生产设备场所(含水厂,不含灰渣膏沙区域及通道、四期码头、四期干煤棚四周路面)等所有生产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
2.6.2.非生产区域保洁包括:行政楼、综合服务办公楼(含原1控电气值班楼)、运行部办公区域、安全体验馆、员工食堂、原燃运楼、职工值班楼、生产楼、检修楼、消防楼等所有非生产区域的公共廊道、门、窗、楼梯、电梯、扶手、墙面、卫生间、热水间等卫生保洁服务。
2.6.3.公共路面及场所:所有水泥路面(含水厂、四期入厂道路、沿海路和海一路)、停车场地面、电动车场、充电桩区域保洁。
2.6.3.全厂(含水厂、深井泵房和港口业务部)区域绿化养护(含高空车修剪、绿化地日常卫生保洁)、花卉种植(含播种、移植、装盆)。
2.6.4.垃圾清运处理(含日常生活垃圾、绿化垃圾、生产垃圾、办公废弃物等,不含C级以上检修垃圾和建筑垃圾等)。
2.6.6.全厂(含水厂区域)除“四害”服务。
2.6.7.全厂化粪池及食堂排污池清理。
2.6.8.通勤大客车每日1-3次往返于马村到海口市区间,往返路线电力村小区、修造厂、海府地区、枫林雅郡小区至海口电厂,路程90-130公里。通勤大车和业务用车日常驾驶、车辆清洁、车辆保养等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2项物业管理或保洁绿化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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