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装货港为秦皇岛港、黄骅港、天津港、京唐港、锦州港、曹妃甸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港口,卸货港为长江沿岸各煤炭港口。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安排适载船舶承运。具体承运数量以实际执行为。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拟定服务期2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资格审查要求: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计划选定12名投标人为合格服务供应商;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24名时,合格供应商淘汰率为50%。
具体规则解释如下:
1)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多于24家(含)时,通过打分推荐排名前12名的投标人为合格供应商;
2)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为10(含)-24(不含)家,通过打分推荐排名,淘汰排名“后50%的有效投标人(小数向上取整)”,推荐剩余有效投标人为合格供应商;
3)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的数量为5(含)-10(不含)家,通过打分推荐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为合格供应商;
4)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的数量不足5(不含)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审查或不再组织资格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 2023 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累积完成国内水路煤炭运输合同量50万吨,须提供对应合同、港航交接单复印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备注: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资格审查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审查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资格审查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资格审查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00:00至2024年11月18日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