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项目(特许经营)咨询服务已由/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荣乌高速公路新线荣乌旧线至京台高速段长约24.3公里,共设置大桥1448米/5座,中桥328米/4座,涵洞6道,互通式立交4座(含枢纽2座,其中1座为复合型枢纽互通),分离式立交2450米/10座,通道33道,天桥2座,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连接线1条,监控通讯分中心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段至京港澳高速段合址建设。
2.2 招标范围: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特许经营初步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编制及相关尽职调查、专题会议、评审、论证等全过程咨询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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