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治理工程(曲阳县段)EPC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局以冀发改农经[2023]1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水土保持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80%、地方配套资金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沙河治理工程(曲阳县段)EPC总承包; 2.1.2 建设地
2.2招标范围:完成沙河治理工程(曲阳县段)EPC总承包全部工作,包含施工图阶段勘察、施工图阶段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审计部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 B 本)且无在建工程。②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预留份额为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60%;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⑦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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