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天津公司 (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2×660MW关停替代项目主厂房通风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X660MW关停替代项目拟通过关停大港一期2台320MW机组、大港二期2台328.5MW机组,合计1297MW,以“关停替代”方式在原厂内预留场地新建2×660MW超超临界湿冷机组,并向京津负荷中心送电和向天津市供热。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东南端,工程建设 2×660 MW 超超临界湿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电厂暂按 220kV出线与电网连接(最终以接入系统报告和审查意见为准),年利用小时 4500 小时。
2.1.2招标范围:提供与天津公司大港电厂2X660MW关停替代项目配套的主厂房通风设备(包括汽机房屋顶自然通风器、除氧间屋顶自然通风器、锅炉房密闭保暖电动双层百叶和屋顶自然通风器以及煤仓间皮带层防爆型屋顶风机等)及其附属设备。
2.1.3交货期(货物):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屋顶通风器的《防爆合格证》、屋顶风机《防爆合格证》(C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屋顶通风器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