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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全省金融网点通用凭证项目(第二次)比选采购公告

   日期:2024-11-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全省金融网点通用凭证项目(第二次)比选采购公告衡正国际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

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全省金融网点通用凭证

项目(第二次)比选采购公告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省 领导的批示及金融业务部《关于采购通用凭证的函》(工作通知〔2024〕696号)的相关内容批准采购,就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全省金融网点通用凭证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全省金融网点通用凭证项目(第二次)

2、采购编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全省金融网点通用凭证项目(第二次),采购通用凭证8000本,拟中标一家供应商。

4、采购内容:采购通用凭证8000本,拟中标一家供应商;具体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5、供货期: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免费发货至九个市州 且达到验收标准。

6、服务

7、标段划分:无

8、最高投标限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总价6.8万元,设最高投标限价单价8.5元

9、本项目共1个标段,编号为HZGJ-HW-241102(标段名称或编号)。

注:(1)供应商须以“标段”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标段”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标段最高限价为6.8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1、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一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完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到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应具有印刷品印刷等相关类似营业范围(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等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经营资格的合法性,并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从业资质证照(印刷经营许可证),并保证相关证照处于有效状态,到期前应主动更换。证照变更或年审后需及时提供复印件给甲方。

(七)投标人需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八)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承诺函无效】。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q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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