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建筑工程
黄冈市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劳务分包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XJJ-2024-GFHG-GKZB-003)
1.招标条件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建筑工程 黄冈市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项目(一期)由招标人承揽,项目管理机构已成立,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黄冈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一期)项目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内高新区南湖工业园南湖五路以东,沿江路以北,疏港路以南,项目总用地面积333333.33 m2,折合500亩,总建筑面积115500.89m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08151.77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05730.94m2,主要工程量为车间一、车间二、办公楼、主次门卫等。
2.2招标内容
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国化学 已注册单位;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企业信誉良好;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要求:投入的管理人员须满足施工管理配置需求,具备足够的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其雇佣的作业人员与投标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投标书承诺,配置人员履约期间一直在岗。
4.经营相关业务 2 年以上,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5.具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是指:对数家公司存在着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或者数家公司虽然没有股权关系,法定代表人也不为同一人,但是通过合同安排能够对相关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
6.投标人需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同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的多个包件时,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如出现两个或多个包件排名第一时,投标人选择一个包件,其他包件根据排名由招标人确定。
9.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 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分包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