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台山市万力达分布式光伏EPC工程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台山市万力达分布式光伏EPC工程
2.1.1.1建设地址:广东省台山市水步镇文华B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9’32”,北纬22°19’57”,海拔约13.5米。
2.1.1.2企业介绍:台山市万力达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电动机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
2.1.1.3项目采取“全额上网”模式,选用隆基绿能N型光伏组件(585-620W),直流侧总容量为3.54756MWp,交流侧额度容量为2.926MW,接入电压为10kV。
2.1.1.4屋面条件:项目不新占用土地,利用厂区具备产权的厂房一、厂房二、厂房四、厂房四扩建A区、厂房四扩建B区的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厂房屋面均为彩钢瓦屋面,屋面总面积约27370平方米,可利用屋顶面积约23791平方米。本厂区所有厂房,需采用不开孔夹具+铝合金导轨支架的安装方式。经对已竣工归档的图纸复核,原厂房结构刚架和檩条承载力均不满足要求(详见荷载复核报告),投标人需对厂房进行结构加固、检验后(出具屋面承载力检测鉴定报告荷载证明)方可建设光伏系统。
上述台山市万力达分布式光伏EPC工程为 EPC 总承包项目,包含工程设计、采购(不包含光伏组件)、施工(含钢结构)、试验、调试、试运、质保等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载荷校验、结构加固(包含出具动静载荷报告),基础、支架、光伏组件安装(光伏组件由招标人提供)、逆变器、汇流并网设备、计量装置、防雷接地、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清洗系统、接入电网系统、远程通信、智能化系统设计及施工,给排水系统设计及施工,以及爬梯、围栏、安健环、所有废料(土)处理及清运工作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的设计、采购(含备品备件)、施工(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质量监督、质保、本工程与产权方的关系协调、专项验收、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内容。(组件由招标人供货,但组件到货后由中标人负责验收、卸货、仓储保管(代保管)、二次倒运、技术服务、现场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 EPC 项目总价中。)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和所需的专项设计及审查、除招标方供材外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含设备监造、运输、装卸、保管、倒运等)、工程施工安装(含原屋面的防水修复工程)、调试、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和报批、接入系统设计、倒送电保供电、办理接入并网审批手续、试验及检查测试(含保护定值设置第三方机构校核、电能质量检测报告等)、试运行、移交生产、验收(包含水保(如需)、安全设施、环保、消防、防雷接地、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决算审计、验收办证等全部工作;以上工作需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最新规范或标准要求,若不一致,以利于招标人要求执行。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原屋面的防水修复工程、接入并网工程、通信工程、视频安防系统、安全防护工程(包括临时、永久措施)、水保绿化恢复施工、场地平整等附属工程等,达到无人值守光伏电站标准;
(3)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房屋屋顶载荷校验报告、编制加固方案,根据加固方案完成建(构)筑物结构加固,加固后出具屋面承载力检测鉴定报告荷载证明,承载力满足要求方可建设光伏发电系统。
(4)工程施工过程要确保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投标方负责与企业沟通协调并承担可能产生的协调费用。工程相关手续办理、所有涉网及并网手续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办理、临时用水手续办理、树木移栽(如有)、设施搬迁、施工后设施恢复等工作,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5)本次招标项目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质量监督、计量、消防、档案、职业卫生健康、竣工备案、规划和项目启动等各阶段验收以及相关费用缴纳(如需),积极配合完成住建部门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如需);
(6)负责本次招标项目接入系统报告、接入系统设计图的编制,完成电网报批所需材料,按要求完成并网申请,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7)按照当地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防雷接地检测;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有关费用;
(8)技术培训、备品备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等;
(9)本次招标项目逆变器数据通过 485 通信线/光纤向集控中心传输,现场视频、红外抄表、逆变器数据具备 4G/5G 无线数据传输功能,实现国能广东公司调度集控中心各应用系统数据采集和汇聚、生产数据实时远程集中监视和控制功能,通过运营商物联网地址进行实时数据传输至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招标人指定的集控中心,实现点对点的数据传输;具体配置满足《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光伏场站接入调度集控中心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10)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施工需参照招标人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满足文件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施工项目部硬件设置和施工方管理人员配置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项目开工前现场安装好安全监控视频系统,并将信号送到招标人相关岗位及国家能源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每个工作面至少一个监控摄像头,需满足覆盖整个工作面,并配置便携式、移动式视频监控设备,施工作业期间全程监控。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其他内容:特别提醒事项
(1)本项目难点在于涉及单位业主的屋顶物业,项目工期紧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难度大。屋顶业主考虑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指导方针,应屋顶业主单位要求,中标人中标后应编制《光伏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并经屋顶业主单位同意确认方可入场。若因此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则由中标方承担发标方的所有各种损失,故请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履约能力、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标。
(2)因屋顶业主为五金加工生产企业,对防水、防尘、工期等施工管理要求较高,依据招标方与屋顶业主签订的《能源管理合作协议》约定,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EPC工程合同前,中标方需提供与屋顶业主签订并盖章的《光伏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否则屋顶业主有权拒绝中标方入场施工。中标方需在投标方案中承诺(提供承诺书)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EPC工程合同前提供与屋顶业主签署的《光伏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签署EPC工程合同,故请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履约能力、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标。
(3)中标人负责所有与屋顶业主沟通协调的事项。本期工程工期为合同签订150日内并网发电,若由于屋顶业主单位与中标方的协调问题等原因,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导致项目投产的时间拖延,则由中标方承担发标方的所有各种损失,故请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履约能力、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标。
(4)中标人所有施工、改造、安装、拆除等方案必须经过屋顶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入场单位、入场材料、特种设备及相关人员必须上报屋顶业主同意后方可入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开始编制施工方案,合同签订后10日内,若中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未获得屋顶业主同意,视为投标人违约,合同自动解除,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本次招标项目可研设计招标人已委托相关设计单位编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投产规模按照本招标文件所定的规模要求执行,若实际投产规模低于本招标文件所定的规模(中标人不得无故降低投产规模,装机规模因特殊原因进行设计变更需经发标人同意),则按报价价格清单总价和直流侧光伏组件容量计算综合单价乘以实际投产规模进行结算。
注:项目可研组件按照705w光伏组件进行排布,投标人须使用甲供隆基绿能(585-620W)组件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容量,项目建设规模不得低于直流侧装机容量3.54756MWp。
(6)关于工程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除非本合同有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次招标项目工程与产权方的关系协调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工程的设计、采购、安装、试验、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停送电保供电、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同时最终接入系统设计以电网审查批复为准。供电局批复文件中要求增减的设备,不调整合同总价。
注:投标人初步设计报审前须与企业方沟通明确项目总体平面设计,企业方书面同意箱变、SVG等设备位置、10kV送出线路路径及集电线路路径,如因投标人前期沟通不畅,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相关变更增加成本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中标方在中标后需自行与屋顶业主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由屋顶业主单位提供相关建筑的结构、电气等图纸。中标方需与业主协调需要实施屋面防水修复的范围并完成屋面防水修复,修复费用由投标人与屋顶业主单位协商,修复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本招标项目建设期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资产(财产)保险由中标人购买(包含甲供设备)。
(9)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50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但总工期不变。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编制,具备开工决策条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本项目允许分包,相关分包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如果投标人同时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资质要求,需在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或承担其中一项工作,另一项分包),未在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四)分包方案中明确的,视为同时承担施工、设计工作,则需同时满足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人员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2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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