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宏达盐业 2024年疆内宏达盐业二 至中泰阜康能源 公路(重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3-2440CIC2P112) 项目所在地:新疆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宏达盐业 2024年疆内宏达盐业二 至中泰阜康能源 公路运输服务项目(重招),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车辆承运货物按规定时间由宏达盐业公司二 配 2.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3服务期限:暂定自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 2.4招标范围:宏达盐业二公司配 预估调运量100000吨,预算运费832万元。 2.5本项目最终确定两家中标人
本项目按以上标准设置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相关内容 3.3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承运车辆车况良好,车辆数量不少40辆(自有车辆不少于30辆)提供车辆车头行驶证且保险手续齐全(提供保单复印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运输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拉运盐产品专线优先选择;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经信用中国、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7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履约保证金5万元,在合同中约定,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9%的运输发票。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