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安宁院区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进行院内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单位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及安排如下:
1、项目介绍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 安宁院区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处理工艺,增加围堰、优化排泥加药管线等;完善事故池、沉淀池配置;增加部分水泵、流量计等完善工艺自动控制;更换部分锈蚀故障的阀门、水泵等相关设备;详见附件。项目施工周期30日历天,设备质保1年。施工完成后,项目各项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人员驻场技术支持时间不低于3个月。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
项目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垃圾清理、整个污水处理站零星缺陷问题整改处置、人员驻场、设备、材料、安装、调试、人工、培训、质保、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 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截止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报名时间
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法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7:00。
4、报名地点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后勤保卫部。
5、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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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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