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全烟气碳捕集方案可研报告编制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泰州电厂计划新建全烟气碳捕集项目,项目经费预计25亿。项目设计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研发周期2024年8月-2025年6月。项目研发由国能新能源院负责,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由 新能源院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由“1000MW 机组高效灵活全烟气碳捕集及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能质耦合技术及消纳路径研究”项目经费支出。
2.1.2招标范围:全烟气碳捕集方案可研报告编制。可研内容包括现场踏勘、方案对比、专题研究、经济技术分析、配合组织报告内外审等,以及配合完成全机组碳捕集工程投资决策论证、前期科技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研究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1.3服务期: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合同签订后3周内 |
完成技术方案可行性对比分析及项目投资估算,向甲方提交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具备审核条件的可研报告 |
2 |
可研审查后2周内 |
通过投决所需相关审查,最终形成满足审查意见的可研报告终稿 |
3 |
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 |
配合招标人完成“1000MW 机组高效灵活全烟气碳捕集及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能质耦合技术及消纳路径研究”科技项目验收 |
2.1.4 服务地点:本服务现场踏勘地点为 泰州发电有限公司内;可行性评估报告编写地点为投标人所在单位;外出调研单位以商定单位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投运的万吨级/年及以上燃煤烟气二氧化碳捕集设计业绩和已投运的1000MW等级火电机组设计业绩各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设计服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的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5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