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20%自有资本金,其余80%外部融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阜新发电公司四期项目施工现场
建设规模:本期扩建工程建设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机组运行满足主城区部分热力需求。
项目整体进度: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2026年8月第一台机组投产,10月第二台机组投产。具体工期在设计联络会确定。
2.2招标范围
序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信 |
1 |
-20 24-11-01-654-01 |
PC总承包工程 |
自开工建设起,至两套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通过高水平达标投产验收及工程创优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保期满止,为建设一个完整的2×350MW电厂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两台机组主体建筑、安装及厂区其他建筑、安装工程(不含烟囱区域)如:主厂房、炉后土建及安装工程,电除尘土建及安装工程,输煤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卸煤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三期运煤系统改造部分,详见附件二十八),升压站改造土建及安装工程(含继电器楼),集控楼土建、安装及公用系统安装工程,制氢站土建及安装工程,综合水泵房土建安装工程,空压机房土建及安装工程,机组排水槽土建及安装工程,主变、启备变土建及安装工程,事故油池土建工程,厂区循环水管道安装工程,尿素站土建及安装工程,化水车间扩建部分土建及安装工程,补给水泵房改造土建及安装工程,危险废物暂存库土建工程;除灰土建及安装工程;热网土建及安装工程;利旧还建部分土建及安装工程、雨水泵房及全厂雨排水、消防系统安装工程(不含特殊消防)、循环水系统安装工程(不含冷却塔内安装、及冷却塔区域内地埋管道);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全厂保温、防腐、油漆等;全厂施工电源采购安装;除脱硫EPC标段、烟塔标段范围外的所有工作都由承包人负责。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及材料(除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采购、催交、运输、保管(含发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工程核算及工程结算、建筑安装施工、配合达标投产。 主要范围界限为:主体工程;厂区内原有地下构筑物拆除工程、还建工程及还建工程区域内的建筑设备拆除、利旧建筑的鉴定及加固、五通一平;施工区域隔离围墙;场地道路及场坪硬化;供热首站和厂区供热系统;废水零排放(含脱硫废水);利旧及还建工程(详见附件二十八);试验;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配合性能考核试验;负责申办锅炉、压力管道及元件、压力容器、安全阀、消防设备(不包含特殊消防)、特种设备、起重设备、电梯、计量装置、热控强检仪表等国家强制性检验检测验收和取证(含告知、过程监检、办理注册、使用手续等)全部工作;负责厂区安保、保洁及垃圾清运等工作;负责建立具有检测资质的金属第三方实验室 |
计划工期:685日历 上述工期仅作为投标参考,实际里程碑节点及工期计划以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批复为准。 |
1000 |
序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信 |
并进行相应检验检测(不含土建试验室)工作;负责通过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与健康等专项验收;负责完成档案、防雷接地、节能评估、消防(不含特殊消防)等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配合工程创优;负责完成环保监测及竣工验收,同时完成责任范围内验收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整改工作完成时限尽量不超过1个自然月;负责委托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前检工作;负责配合辽宁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检查、检测;协调办理工程相关事宜;负责单体调试、分部试运、配合建设单位与政府部门协调办理工程相关事宜、配合整套启动试运行至168小时试运行、机组带负荷试验,负责机组性能试验测点安装等工作。(含循环水泵房内安装工程,冷却塔区其余工程不含在本标段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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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东北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国内3个300MW等级及以上的火电机组EPC、PC或主体工程总包(同一机组建筑+安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如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近10年内(2014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EPC或PC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17日至2024年11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