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烯烃分离、芳烃分离、聚乙烯和聚丙烯、罐区等装置总体设计、基础设计和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依托配套煤矿及选煤厂,通过煤炭分级分质利用,建设煤油化新材料新能源一体化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煤制油、煤制甲醇和石脑油、甲醇延链加工等工艺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项目主要生产煤基油品、芳烃、聚烯烃、聚碳酸酯和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高性能油化产品,助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促进现代煤化工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北区)。
本次招标的聚乙烯(含包装库房及自动化立体库房)、聚丙烯装置(含包装库房及自动化立体库房)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含包装库房及自动化立体库房)是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中的主要工艺生产装置及主要生产系统。装置介绍及规模等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规模如下:
(1)聚乙烯装置:35万吨/年聚乙烯。
(2)聚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
(3)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2万吨/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操作弹性范围:
(1)聚乙烯装置:60~110%。
(2)聚丙烯装置:60~110%。
(3)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60~110%。
招标范围:投标人依照《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2-2016)和《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和《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4-2016)和其附录的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前提下完成聚乙烯(含包装库房及自动化立体库房)、聚丙烯装置(含包装库房及自动化立体库房)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含包装库房及自动化立体库房)所覆盖范围内的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和桩基详细设计(含竣工图)工作;配合总体院完成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的总体设计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组织基础工程设计评审会,配合甲方开展专利技术选择,编制长周期设备采购数据表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内容。
标段(包)划分:包括聚乙烯(含包装库房及自动化立体库房)、聚丙烯装置(含包装库房及自动化立体库房)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装置(含包装库房及自动化立体库房)的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标段二)。
服务期限: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工艺包完成时间5-6个月;按全厂设计拿总单位的项目总体设计进度完成装置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在工艺包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进度计划具体要求在开工会上确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聚乙烯装置:投标人至少具有单线生产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上聚乙烯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设计或EPC合同业绩2份,且投产运行。
2.聚丙烯装置:投标人至少具有单线生产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上聚丙烯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设计或EPC合同业绩2份,且投产运行。
投标人提交的业绩必须严格限定为新建装置的设计业绩。对于在原有已建装置上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技术改造、扩能改造等设计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