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49.6MW光伏实证基地总承包(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华能库布齐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交流侧49.6MW,直流侧61.8192MWp
2.3 标段划分: 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49.6MW光伏实证基地总承包(PC)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
2.5 计划工期: 计划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49.6MW光伏实证基地总承包(PC)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和柔性支架光伏方阵、平单轴光伏方阵、植物工厂、光伏大棚、集电线路及光缆工程、围栏、桩基、设备基础、场区检修道路、接地工程、实证监测系统、实证实验系统、生态监测系统、IV&CV巡检系统、清扫机器人系统、安防视频的建筑安装施工,以及设备、材料的供货;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保护定值整定、校验、试运、质量检测、外部协调、试验(含特殊试验、实证监测、实证实验、生态监测等数据分析及报告出具,不含涉网及性能考核试验)、验收、调试(单体调试、分项调试、并网调试等)、并网及培训等全部工作,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项目容量不少于50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PC或EPC)合同业绩(注:独立业绩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角色的业绩均可),且合同范围须包含柔性支架,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项目容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有至少1份新能源发电工程(风电、光伏或储能电站等)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材料中能体现其项目经理身份)。
注: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止。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交流侧49.6MW,直流侧61.8192MWp
2.3 标段划分: 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49.6MW光伏实证基地总承包(PC)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
2.5 计划工期: 计划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库布齐沙漠南部新能源基地光伏先导工程二期49.6MW光伏实证基地总承包(PC)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和柔性支架光伏方阵、平单轴光伏方阵、植物工厂、光伏大棚、集电线路及光缆工程、围栏、桩基、设备基础、场区检修道路、接地工程、实证监测系统、实证实验系统、生态监测系统、IV&CV巡检系统、清扫机器人系统、安防视频的建筑安装施工,以及设备、材料的供货;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保护定值整定、校验、试运、质量检测、外部协调、试验(含特殊试验、实证监测、实证实验、生态监测等数据分析及报告出具,不含涉网及性能考核试验)、验收、调试(单体调试、分项调试、并网调试等)、并网及培训等全部工作,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项目容量不少于50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PC或EPC)合同业绩(注:独立业绩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角色的业绩均可),且合同范围须包含柔性支架,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项目容量、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具有至少1份新能源发电工程(风电、光伏或储能电站等)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材料中能体现其项目经理身份)。
注: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马友
手 机:18701298819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