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矿业公司柳巷煤矿矿井水除油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陕西竹园嘉原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柳巷煤矿矿井水除油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柳巷煤矿矿井水除油改造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柳巷煤矿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 为提高矿井水除油效率,同时跟踪除油效果,需对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扩建、增设高效释放器、破乳剂加药装置,安装四台核桃壳过滤罐,增设油水分离装置,更换压滤机房绞龙,增设加药装置变频调节及连锁来水水量自动调节装置,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同时购置核桃壳滤料、破乳剂、氨基磺酸、COD试剂在线监测仪试剂、氨氮在线监测仪试剂。主要工程量详见《技术规范书》。本工程的主要设备规格、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可参考技术规范书。投标人需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中标后根据现场实际与我矿确定最终工程量。该项目包括并不限于以上内容,包含项目施工期间所有费用,其中未说明的配件投标人应自行考虑,保证建设完成之后设备能全年正常运行。投标方负责施工期间所有政府手续的办理,包括环评手续的变更及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有并提供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扫描件; (2)提供能证明其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如2024年1月以来至少3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并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份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煤矿矿井水处理站的新建工程或改建工程或扩建工程或改造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须知】: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里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为准。 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②每份合同业绩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可以是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否则按无效认定;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 4.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能证明其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如2024年1月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9时起至2024年11月26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