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峡水电站2025~2027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李家峡水电站2025~2027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合同编
招标项目编
委托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就李家峡水电站2025~2027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后,投标人须与各委托人分别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李家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尖扎县与化隆县交界处的黄河干流李家峡河谷中段,距省会西宁市直线距离55公里(全程高速),距最近的机场是西宁曹家堡机场,距属地尖扎县城区30公里。
职工食堂面积约1200m2(其中,厨房约600m2),内设包间5间。日常就餐人数约180人左右,机组大修期间就餐人数约250人、小修期间就餐人数约200人。除了定时的集中用餐外,食堂还需承担业务接待、加班用餐服务以及员工个人聚餐服务。职工食堂内各设备设施(电灶、和面机、蒸箱、洗池、消毒柜等)齐全、完好,水电管线无损坏,使用正常。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李家峡水电站2025~2027年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落实职工食堂膳食安排及餐饮供应、服务。
(2)聘任满足委托人要求的工作人员,并做好日常人员管控。
(3)落实食材管理工作,协助委托人做好餐厅成本费用控制。
(4)落实餐具、厨具卫生管理工作。
(5)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6)落实职工食堂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工作。
(7)落实职工食堂安全管理工作。
(8)落实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或疫情防控时期的管控工作。
(9)落实政府部门的餐饮服务工作检查要求。
(10)落实一体化班组建设工作。
(11)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响应、调查、处置。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服务期限
1.2.3.1实施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每年度合同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个年度(36个月)。(即2025年1月1日起~2027年12月31日止)。
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企业。
1.4.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1.4.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2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应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以及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4.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厨师长须持有烹饪协会(技校)或原人社部颁发的中式烹饪师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副厨师长须持有烹饪协会(技校)或原人社部颁发的中式烹饪师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面点师须持有烹饪协会(技校)或原人社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1.5业绩
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2个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食堂管理服务(就餐人数150人及以上,合同内容须具有就餐人数或提供业主方就餐人数证明材料)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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