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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峡水电站2025~2027年站区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1     浏览:0    
核心提示: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李家峡发电分公司2025~2027年站区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后,投标人须与委托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李家峡发电分公司2025~2027年站区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后,投标人须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李家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尖扎县与化隆县交界处的黄河干流李家峡河谷中段,距省会西宁市直线距离55公里(全程高速),距最近的机场是西宁曹家堡机场,距属地尖扎县城区30公里。

电站安保管理区域主要包含:1-3#职工楼、12栋小二楼、物业班、实验楼、拐角楼、材料库房、活动中心、生产调度楼(监控室、安防中心)及其附属楼、车队(小学楼、操场)、丹霞公寓及单面楼、船务楼,以及站区周界。现根据安保管理服务工作需要,编制本技术条款,以选择服务受托人。

1.1.2交通条件

电站距省会西宁市直线距离55公里,全程高速;距电站最近的机场是西宁曹家堡机场,机场距西宁市区38公里;距属地尖扎县城区30公里。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李家峡发电分公司2025~2027年站区安保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落实各区域固定执勤点值班值守工作。

(2)聘任满足委托人要求的工作人员,并做好日常人员管控。

(3)落实安保管理区域巡逻巡查工作。

(4)落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落实治安防恐设备、设施日常管理工作。

(6)落实一体化班组建设工作。

(7)落实人员安全背景审查、出入证办理、各级工作检查要求及问题整改、属地联防联控联治等工作。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实施地点

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坎布拉镇李家峡水电站。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个年度(36个月)(即2025年1月1日起~2027年12月31日止)。

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2.4委托人为受托人提供的便利

序号

用途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门卫

值班

用房

4

配有

桌椅等

2

生产

调度楼

1楼监

控室

(兼

办公

室)

用房

1

配有

桌椅等

3

中心值

班用房

1

配有

桌椅

、操

作电

脑等

4

船务

楼值

班用

1

值守

任务

完成

后交回

5

现有

应急

药箱

1

含应急

物品

6

防暴

装备

5

已配置

各执勤

7

安防

设备

设施

1

网围栏

、电子巡

查装置、

门禁、车

辆阻拦装

置、一

键报警等

8

电动

巡逻车

2

 

注:

委托人为受托人无偿提供上述用房,上述之外的办公及其他用房由

受托人自行解决。

工作期间,委托人为受托人无偿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水、电资源。

注:上述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其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款”。

1.2.5安保人员的资格及配置数量要求

(1)派驻的所有安保人员须持有保安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至少3名安保人员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2)安保人员配置数量

序号

岗位

人数

1

队长

1

2

综合管理员(兼安全员)

1

3

安防中心执勤人员

4

4

安保人员

9

合计

15人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经公安机关正式批复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保安管理服务企业。须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安保许可证。

1.4.2联合体投标及转让、分包

1.4.2.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2.2本项目不允许转让、分包。

1.4.3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应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及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须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5业绩

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2个大型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的安保管理服务的业绩,且每个合同业绩中的安保人员不少于15人(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至少能够反映出服务范围、主要服务内容以及投入的人员数量等)。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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