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 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夏中卫沙坡头区常乐镇
2.2 项目概况: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 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本项目区位优势显著,交通便利、场址地势起伏较小,公网接入近、光照资源好、运维管理方便,建设条件良好。本项目容量总计 3.6GWp(直流侧),包括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包括光伏方阵汇集线路至新建升压站开关柜的集电线路)、场内道路、项目临建、消防设施、厂内绿化、监控及全景监控等,厂区所有数据接入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系统等满足项目正常投运发电所需要的主要及辅助系统和设备。
2.3 招标范围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 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 EPC 总承包工程监理服务。监理阶段包括:从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至项目全容量投产发电的全过程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对项目道路工程、光伏组件、箱变、逆变器、安装工程、配电线路施工工程、集电线路送出工程、接地网施工工程、消防工程及生活办公区建设等施工进行监理。工作内容主要为所有材料设备到货验收及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环保控制、水保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档案归档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包括施工前准备、桩基、土建、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保修等阶段的相关监理工作。负责协调配合本项目档案、环保达标验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2.4 计划工期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从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至项目全容量投产发电的全过程监理,预计工1
期 15 个月(开工后 12 个月内系统调试完毕,全部投入正常运行,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遇有特殊情况工期拖延(3 个月以内)时,监理服务时间顺延,费用将不作任何调整)。监理服务阶段从工程开工前准备到工程施工及调试、试运、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具体服务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2021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20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 2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电力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 1 个担任 200MWp 及以上光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3.1.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前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前尚未解除的);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3.2 注意事项:
3.2.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2.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2.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2.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2.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1月 20日至 2024年 11月 27日 1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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