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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寄递事业部沈阳、大连国际航空运能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 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总预算为5705.2万元,服务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至

 

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总预算为5705.2万元,服务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具体分包预算情况如下:

分包

线路

预算费用(

1包

大连-日本东京

453.8

2包

大连-美国纽约

4961

3包

沈阳-日本东京

290.4

合计

5705.2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

件。

(2)本项目按照作业流程不同,分为3包,3个包组兼投兼中。

(3)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按照最高限价不高于预算的原则,最高限价如下:

                                                   

线路

大连-日本东京

大连-美国纽约

沈阳-日本东京

最高限价

12.5

41

8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承诺书;(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的承诺书;(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的承诺书;(6)本项目不以联合体投标,不分包或转包承诺书;

7、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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