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临汾市 霍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镇霍山七里峪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区充电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本项目在景区入口处的游客中心停车场安置充电桩设备,共配备了26组新能源充电桩,其中小客车充电桩共22个,大客车充电桩共8个;(2)充电分为小客车棚和大客车棚,均采用钢骨架膜结构。其中小客车车棚一处,建筑面积42㎡;大客车车棚一处,建筑面积185.46㎡;(3)新建10kv架空线路路径长0.488km,新建电缆线路路径长0.345km;(4)新建SCB13-800KVA箱变1座SCB13-1250KVA箱变1座、S13-160KVA箱变1座;新建直线检查井2座,新建转角检查井2座;(5)安装真空断路器1台,高避雷器2组,二遥型故障指示器1组,验电接地环2组,高压隔离开关2组。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镇霍山七里峪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景区充电桩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中镇霍山七里峪景区;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总投资额:12717.2万元,本次招标001标段投资额约470.65632万元;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镇霍山七里峪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景区充电桩工程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23时5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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