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
招标信息 服务费(元) |
1. |
DNYZC- 2024-1 1-01-5 83-04 |
XNY33-04 中 电山东高密 风光储一体 化项目 EPC 工程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一)发包人负责范围 1、风光储项目可研评审、风险评估、法律意见书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 2、风储项目升压站 34833㎡建设用地划拨费用缴纳(包含耕地占用税、社 保费用、土地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费用); 3、风机(含塔筒)、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设备采购、监造及供货; 4、工程监理、生产准备费、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后评价。 (二)除以上范围以外的工作均属于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具体范围如下: 5.1 风电及储能项目 EPC 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用地征租地、 土地配套流量指标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包含甲定乙购的设备)、 施工总承包、工程调试、项目并网、项目整体验收等交钥匙工程,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机位建设用地的征地及费用;负责送出线路和场内集电线路 周边清理(含线路走廊)、长期租地及费用;负责风机全寿命周期内的检 修道路的长期租地及费用;整个建设期间的风电场进场道路、吊装平台、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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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临时用地的租地工作及临时用地补偿费用;包括与 征、租地相关及地上附着物(含升压站)相关的补偿费用;前期支持性文 件取得、相关手续办理;工程施工协调、政府地方关系协调、送出线路建 设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的协调及费用等;负 责对建设期内损坏的房屋、道路、树木等进行修复和赔偿;储能项目、风 电项目、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升压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 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监造(包含甲定乙购设备)、运输管理和协调;项 目建设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施工期间的水保、环保施工、监测等;外 送线路(含对侧间隔改造)、所有场内、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所有 设备安装与调试;储能系统及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 缺,风机成功通过 250 小时试运行,储能成功通过 72 小时试运行(满充 满放 3 次),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查检测、设备到货检 验、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并网性能检测、并网试验、涉 网试验、“ 四遥”功能调试、桩基拉拔试验、电气五防系统、安全防护加 密系统(含升压站端)、视频监控系统(风电场区视频监控设备应无差别 接入升压站监控系统中,即风电场区提供的品牌与升压站保持一致)及调 试,调度端通信自动化、升压站有功无功(AVC/AGC)设备、一次调频及 惯量响应接入调试及试验等;必要的科研试验;工程保险(标的物包含甲 供设备和甲定乙购设备);接入国家电投集团产业数据中台、国家电投集 团区域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中国电力苏州智能智慧运维平台、中电山东 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及态势感知系统;智慧场站建设实施;屋顶光伏系统 及并网发电(包含备案、平价上网、接入批复、并网、验收等手续办 理);项目全部安全目视化建设及 KKS 编码(由投标人编制并建立台账) 工作;工程验收(包含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水保、环评验收、消防、安 评、质监、技术监督、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电磁辐射、供电、职业卫生、 安全设施、性能试验、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验收等) 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档案整理、组卷和移交存档;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 的考核验收;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及材料卸车、验收、到货检测、第 三方检测、保管、发放、二次倒运,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 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上述涉及的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联合试运转、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 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5.2 光伏项目 EPC 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用地征租地、土地配 套流量指标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包含甲定乙购的设备)、施工总 承包、工程调试、项目并网、项目整体验收等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升压站建设用地的征地及费用;光伏场区长期租地及费用;负责送出 线路和场内集电线路周边清理(含线路走廊)、长期租地及费用;负责光 伏全寿命周期内的检修道路的长期租地及费用;整个建设期间的升压站、 光伏场区进场道路、集电线路、送出线路等临时用地的租地工作及临时用 地补偿费用;包括与征、租地相关及地上附着物相关的补偿费用(包括升 压站地上附着物,光伏场区的大棚拆除与恢复、果树移栽等);前期支持 性文件取得、相关手续办理;工程施工协调、政府地方关系协调、送出线 路建设协调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施工措施性临时租地的协调及费用等; 负责对建设期内损坏的房屋、道路、树木等进行修复和赔偿;光伏场区、 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升压站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 设备材料采购及监造(包含甲定乙购设备)、运输管理和协调;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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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施工期间的水保、环保施工、监测等;外送线路 (含对侧间隔改造)、所有场内、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所有设备安 装与调试;光伏发电系统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光伏电站成功 通过 240 小时试运行,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查检测、组 件检测、设备到货检验、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并网性能 检测、并网试验、涉网试验、“ 四遥”功能调试、桩基拉拔试验、电气五 防系统、安全防护加密系统(含升压站端)、视频监控系统(光伏场区视 频监控设备应无差别接入升压站监控系统中,即光伏场区提供的品牌与升 压站保持一致)及调试,调度端通信自动化、升压站有功无功(AVC/AGC) 设备、一次调频及惯量响应接入调试及试验等,必要的科研试验;工程保 险(标的物包含甲供设备和甲定乙购设备);接入国家电投集团产业数据 中台、国家电投集团区域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中国电力苏州智能智慧运 维平台、中电山东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及态势感知系统;智慧场站建设实 施;清洗机器人;项目全部安全目视化建设及 KKS 编码(由投标人编制并 建立台账)工作;工程验收(包含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水保、环评验收、 消防、安评、质监、技术监督、并网前的安全性评价、电磁辐射、供电、 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性能试验、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达标 投产验收等)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档案整理、组卷和移交存档;整套系 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及材料卸车、验收、 到货检测、第三方检测、保管、发放、二次倒运,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 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上述涉及的费用均 由投标方承担。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联合试运转、并网及相关手续 办理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5.3 上述工作范围外承包人还包含以下工作: 5.3.1 所有土地开工前原始地貌的拍摄及影像资料的存档与移交、勘界定 桩和分户测量(测量单位具备国土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按要求提 供加盖测量单位公章的测量图纸。 5.3.2 本标段工程验收结束后,承包人负责本标段所有临时用地、临时道 路的限期恢复,因施工原因造成森林植被破坏、草地破坏、土地复垦等由 承包人负责恢复。复垦保证金若政府要求缴纳由承包人支付。 5.3.3 承包人提供的设计、设备、系统所涉及的任何专利问题,由承包人 负责解决,发包人不承担任何由专利纠纷引起的任何责任。 5.3.4 负责取得本项目并网验收证明文件以及以发包人名义签署的项目并 网调度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发电业务许可证。 5.3.5 负责施工供水供电和生产运营用水用电的设计和施工,网络(生产 数据专线和办公宽带网络)接入安装办理(含首两年费用),房屋不动产 证办理。 5.3.6 承包人在风储和光伏项目现场分别为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提供临时办 公用房及办公设施,监理办公用房不小于 60 平方米,发包人办公用房不 小于 100 平方米,临建费用含在总价中,不单独列项。 5.3.7 升压站及风光储电场内自动化系统及网安系统等应满足国产化(国 产化芯片、国产化系统、国产化软件、国产化数据库等)要求及电网要求。 5.3.8 生产运维车辆,投标方报价时按 100 万元计列,结算时按照实际采 购合同价格据实结算。 5.3.9 储能电池预制舱、升压变流舱和 EMS 系统,各舱内部和 EMS 系统内 所有线缆及电缆附件(动力电缆、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通信线缆、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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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等)由储能设备厂家提供。一端在预制舱内,一端在非预制舱区域的设 备或另一套预制舱内的设备的线缆及电缆附件,由承包人供货。 二、工期要求 1、本项目计划开始工作时间暂定为: (1)高密市夏庄镇集中式风电二期 100MW 项目:2024 年 11 月 30 日 (2)中电(一期)100MW/200MWh 高密市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2024 年 11 月 5 日。 (3)中电高密 90MW 光伏发电高效农业复合项目:2024 年 11 月 30 日 其中:储能、风电、光伏项目分别以监理人发出的工作通知中载明的时间 为开始工作时间。 2、本项目计划竣工时间(全容量并网发电)暂定为: (1) 高密市夏庄镇集中式风电二期 100MW 项目:2025 年 11 月 30 日 (2)中电(一期)100MW/200MWh 高密市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2024 年 12 月 30 日 (3)中电高密 90MW 光伏发电高效农业复合项目:2025 年 11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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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要求 |
1. |
202 4-11-01-5 83-04 |
XNY33-04 中电 山东高密风光 储一体化项目 EPC 工程 |
【专项资质要求】 1.资质等级:若投标人为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甲级资 质。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1 个单体容量 100MW 及以上风电、 1 个 单 体 容 量 100MW 及 以 上 光 伏 、 1 个 单 体 容 量 50MW/100MWh 及以上独立储能电站或配储电站建设项目的 EPC 或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投标方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 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主要参数 页、签字页或业主出具的有关工程规模及范围的证明文件 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 被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或 机电专业)且具有安全 B 证,近 5 年担任过至少 1 个单体容 量 100MW 及以上风电或 1 个单体容量 100MW 及以上光伏项 目或 1 个单体容量 100MW/200MWh 及以上储能电站的 EPC 或 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经历或设计总负责人经历(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 工程师证书或安全 B 证,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安全 C 证。 |
【基本资质要求】-EPC 类 7 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 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 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 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 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 形。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 名单”; 4.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信 和 信 用 (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 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 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 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2 个月内在国家 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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