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Z43462HW04310110。
2.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智能语言学习平台采购。
3.采购
4.预算金额:人民币324万元。
5.采购需求:智能语言学习平台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3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人。
3.2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3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5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 (http://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7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参与投标。
3.8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三、获取招标文件
窗体顶端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一楼;
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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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