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州
一、招标条件
本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铅锌矿区北厂-架崖山矿段300 万 t/a 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无人驾驶多编队混编运行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纯电非公路宽体自卸车无人化驾驶混编运行系统1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铅锌矿区北厂-架崖山矿段300 万 t/a 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无人驾驶多编队混编运行项目【重新招标】
2.1项目名称: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铅锌矿区北厂-架崖山矿段300 万 t/a 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无人驾驶多编队混编运行项目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兰坪铅锌矿区北厂-架崖山矿段300 万 t/a 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包含扩帮扩建工程、穿孔爆破、运输、破碎和地表设施、机汽修设施,供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总图运输工程等。
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矿区现有两条公路通大理市,一条是兰坪县经云龙县至大理市;另一条是兰坪县经剑川县、洱源县至大理市,里程均约235.00km。
矿区属亚热带高原山地气候,气温较温和,最高气温31.7℃,最低-10.2℃,年平均气温10.4~11.8℃;雨量较为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088.43mm,最大1327mm,最小713mm,降雨多集中在每年的6-10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73.57%;年平均蒸发量1578.38mm;相对湿度年平均74%,最高89%,最低52%;年平均冰霜期108天,最多127天,最少86天,无日照地方冻土层厚可达10cm以上。
本次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铅锌矿区北厂-架崖山矿段300 万 t/a 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无人驾驶多编队混编运行项目,分为一个编组的5辆70t纯电非公路宽体自卸车无人化改造、一个编组的5辆金鼎锌业现有70t非公路宽体自卸车辅助终端加装、其他露天矿山辅助生产车辆辅助终端加装,形成一个5车编组的无人驾驶运输车队和一个5车编组的有人驾驶车辆运输车队混编,实现在指定区域内的混编混行;通过本项目实现矿山指定区域的少人化、无人化、作业效率提升和作业安全保障。
2.4项目地点: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金鼎锌业采矿一厂,使用场所海拔2200~3000m。
2.5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参考)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纯电非公路宽体自卸车无人化驾驶混编运行系统 |
套 |
1 |
本次供货的无人驾驶混编运行系统,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在金鼎锌业实施五辆70t纯电非公路宽体矿用自卸车的无人驾驶系统,部署无人驾驶车辆调度系统、车辆监管系统、车端系统,实施五辆有人驾驶辅助终端改造,实现无人驾驶运输编组和有人驾驶运输编组采运排全流程业务功能。 2)实现生产辅助车辆和一个无人驾驶运输编组混合一个有人驾驶运输编组协同工作,实现指定区域内的混编混行。 3)实现系统本地化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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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它具体设备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2.6交货地点: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金顶镇金鼎锌业采矿一厂指定地点,落地交货,卖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达到交付使用验收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供货,合同签订3个月,完成系统上线运行。自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买卖双方根据买方工程建设设备到货计划,共同确定详细交付时间及批次。
★2.8质量保证期: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投入运行5000小时,以先达为准。
2.9 质量标准及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供货要求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铅锌矿区北厂-架崖山矿段300 万 t/a 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无人驾驶多编队混编运行项目【重新招标】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合格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报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表。
3.3业绩要求:
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和用户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2.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矿级及以上)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并稳定运行6个月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注:类似项目,指改造数量不低于5台的额定载重量≥60吨的矿用自卸车无人驾驶改造并稳定运行6个月及以上的项目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及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并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且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或质量事件,并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21 09:00至 2024-11-30 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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