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城乡燃气行业监管信息系统项目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投资【202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多方筹集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安平县城乡燃气行业监管信息系统项目工程建设
2.1.2项目规模:主要包括监管平台软件建设、数据支撑部分(服务器及网络)、终端感知设备、燃气管网勘测普查、县域燃气现状安全评估五部分组成。
2.1.2.1软件部分 (1)城乡燃气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全面参照省系统标准建设,系统构建“1+5+8”总体架构,即1个综合性燃气行业信息资源库、5 个技术支撑平台(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空间信息平台、网站管理平台、物联网平台、工具服务平台)、8个应用模块(全区概况、运行监测、应急处置、统计分析、考核评价、台账管理、培训宣传、投诉处置);(2)建设全县694.3公里中压管网三维实景建模。
2.1.2.2数据支撑部分拟采用云服务器租赁方式+视频汇聚平台建设。
2.1.2.3终端感知设备部分 (1)为全县天然气居民用户加装物联网燃气报警器114394户,并实现报警器与燃气表切断装置联动;(2)为全县 1925 户燃气工商用户加装物联网通讯模组,接入燃气泄漏报警器实时监测数据;(3)在县域内713处天然气管网阀门井内加装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阀门井):(4)在县域内879处重点部位调压箱内加装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调压箱);(5)在县域内150公里重点中压管网安装智能地钉探测器,可对分段管网处的燃气泄漏及地表震动预警实时推
2.1.2.4地埋管网及燃气设施普查由第三方勘察机构对县域内地埋燃气管网及燃气管网相邻地下管网进行勘测普查、场站设施、县域内的燃气装置、阀门井、调压箱等设备进行勘测普查,形成精准电子台账与数据地图,为燃气安全运行、居民用气保障、精准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2.1.2.5县域燃气现状安全评估,由第三方评估公司将对现有燃气经营企业所属土地、厂房、设施、工商业及民用燃气设施、管网覆盖区域建筑影响环境、气候影响等因素做整体评估评测,并根据评估评测结果制定完善的应对与整改机制,为安平县燃气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2.2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0日历天。免费运维期:2年。
2.2.3项目实施地
2.2.4质量标准:合格。
2.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4%。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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