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行路西段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已由隆尧县行政审批局以隆批投资【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太行路西段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 2.1.2 项目编号:HBZC-2024-191-2; 2.1.3 主要建设内容:太行路(柴荣街-沿河街)污水管道埋设、柴荣街与太行路交叉口西南角污水管道封堵、太行路(柴荣街-S327省道)改建雨污水管道、太行路(沿河街-柴荣街)道路更新、官庄桥功能性修复等; 2.1.4 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名单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之附件),本项目要求大型企业投标人中标后将所获得合同中40%以上(按金额计算)的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要求中型企业投标人中标后将所获得合同中24%以上(按金额计算)的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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