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大渡河流域上段生产管理中心营地消防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大渡河流域上段生产管理中心营地位于四川省金川县金川镇沐林新区248国道旁,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建设营地内,总建筑面积19198.40m2,包括地上1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9.65m。目前工程主体土建已完成,正在开展外立面幕墙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为大渡河流域上段生产管理中心营地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中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与发包人、总承包单位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总承包管理三方协议,作为大渡河流域上段生产管理中心营地建设工程的专业分包项目,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裙楼及塔楼接待用房等建筑物的消防电工程、消防水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建筑所需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提供。本项目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的以及为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设备等工作,还包括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保障措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包含消防设备设施联动调试、第三方检测等工作),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和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
2.1.3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24年12月15日开工,2025年6月30日完工,合同总工期6.5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正式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的消防工程施工项目的合同业绩2份,且已完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完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的消防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担任过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的消防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