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2025年宁煤煤基车用柴油组分油公路运输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设计年产各类油品100万吨。根据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大规模新型煤直接液化技术”课题四“煤基一体化通用燃料制备关键技术”科研项目需求,为了调和生产出品质更优符合国家车用柴油(VI)标准的柴油产品,同时能圆满完成二代技术改造期间集团内的柴油保供任务,煤制油公司拟采购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基车用柴油组分油约10000吨。
招标范围:煤基车用柴油组分油公路运输服务。运输数量:预估约10000吨,具体实际运输数量和运输时间以煤制油公司生产计划需求而定。
起运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煤化工园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
到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项目服务期:合同执行之日起1年,具体运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项目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柴油或3类易燃液体)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柴油(或3类易燃液体)运输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中未体现履约完成,投标人需提供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不少于15辆,车型要求为符合危险品运输要求的柴油运输罐车,其中自有车辆不少于8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材料。
a、如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
b、如非自有车辆,投标文件内提供车辆登记证和租赁合同/协议。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7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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