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境内
1. 招标条件
本庆阳煤电公司新庄煤矿东翼泄水巷掘进期间瓦斯(油型气)区域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新庄煤矿赋存油型气,为鄂尔多斯盆地典型的煤油气共生矿井,成藏条件复杂多变,研究资料欠缺,是目前矿井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灾害源之一。油型气赋存规律性差,深部高压油型气的异常涌出易造成瓦斯超限,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甘肃局关于转发《陕西省煤矿油气防治技术规范(试行)》(矿安陕〔2024〕14号)的通知,掘进工作面应采取“先探抽、后掘进”的油气防治措施。
2.东翼泄水巷位于一盘区东翼1801工作面回风顺槽北侧10m,巷道中心线位于1801工作面回风顺槽中心线北侧15m(平面距离)。东翼泄水巷整体位于煤8层底板掘进,设计总长度1905m,采用掘进机掘进。目前已经掘进至176m处,工作面迎头巷顶距煤8底板约42m,剩余掘进区域176m~1905m区域。由于煤8底板以下赋存油型气,为保证东翼泄水巷安全掘进,需进行油型气区域治理。在1801回风顺槽进行东翼泄水巷区域治理工程:1.定向长钻孔12个,钻孔孔径Φ120mm,钻孔长度450~500m,单个钻场钻孔工程量约1500m,施工布置在1801回风顺槽5#钻场、11#钻场、17#钻场、25#钻场,工程量约为6000m。2.区域穿层钻孔800个,钻孔孔径Φ94mm,工程量约40000m(煤孔工程量4000m,岩孔工程量36000m)。3.钻孔施工及封孔、钻场放水器、集气管、孔板流量计、三通、管汇、不锈钢球阀、无缝钢管、U型压差计等与主管路硬联接工作及所需材料和附件,钻机等。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2.3 规 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8.0Mt/a
2.4 工 期:42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招标范围:(1)按照《新庄煤矿东翼泄水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油型气)防治技术方案》的相关要求施工钻孔,区域治理具体工程量:定向长钻孔12个,钻孔孔径Φ120mm,定向钻孔工程量约6000m,钻孔内全程下钢质护孔筛管(Φ73mm),囊袋封孔(两堵一注),封孔时采用膨胀水泥,使用孔口管(Φ178mm),封孔长度不小于30m。普通穿层钻孔800个,钻孔孔径Φ94mm,工程量约40000m(煤孔工程量4000m,岩孔工程量36000m),钻孔内全程下PVC筛管(Φ50mm),囊袋封孔(两堵一注),封孔时采用膨胀水泥,封孔管采用PVC(Φ75mm),封孔长度不小于10m。根据《新庄矿井初步设计(变更)》及《新庄井田煤炭勘探地质报告》,各可采煤层顶、底板岩石均属不坚固—中等坚固岩石,岩石普氏系数为2~6,个别普氏系数超过6的岩石区段,不再增加施工费用。(2)按照《东翼泄水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油型气)防治技术优化方案》的相关要求施工瓦斯抽采钻孔,在1801回风顺槽5#钻场、11#钻场、17#钻场、25#钻场施工定向长钻孔,每组钻孔3个,共4组,掘进过程中必须保证钻孔超前工作面前方安全距离不小于20m。(3)垂距小于5m区域,该区域约200m,在3个钻场施工穿层钻孔,钻场设计钻孔15个,钻孔孔径94mm,钻孔覆盖钻场前方104m、底板最大垂深25m、巷道两帮轮廓线外15m的范围,钻孔约45个,工程量约2000m。(4)25m≥垂距>5m区域,该区域约200m,在3个钻场施工穿层钻孔,钻场设计钻孔15个,钻孔孔径94mm,钻孔覆盖钻场前方104m、底板最大垂深25m、巷道两帮轮廓线外15m的范围,钻孔约45个,工程量约2000m。(5)垂距大于25m区域,钻孔利用1801工作面回风顺槽施工穿层钻孔,覆盖东翼泄水巷两侧轮廓线和顶板约20m范围,钻孔穿过东翼泄水巷底板约1.0m终孔,钻孔孔径94mm,钻孔约710个,工程量约36000m。(6)定向钻孔施工之前,孔口下止喷套管(Φ178mm),止喷套管长度30m,采用水泥浆带压注浆封孔,注浆完成后在孔口安装配套闸阀、甲烷传感器和压力表,做到持续监测孔内浓度、压力,水泥浆未完全凝固不可继续施工。防喷装置单独接入瓦斯抽采系统,钻孔施工过程中每3m对钻孔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7)穿层钻孔施工之前,孔口下止喷套管(Φ133mm),止喷套管长度 2m,采用水泥浆带压注浆封孔,注浆完成后在孔口安装配套闸阀、甲烷传感器和压力表,做到持续监测孔内浓度、压力,水泥浆未完全凝固不可继续施工。防喷装置单独接入瓦斯抽采系统,钻孔施工过程中每3m对钻孔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出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8)需配备定向钻机(ZDY15000LD)不少于1台、泵车不少于1台及完整配套的测量系统、钻杆、定向钻头、水泵、甲烷传感器、防爆灯、智能防喷装置、在线监测装置、水气渣装置、摄像头等打钻必须配备的配套设施,各类所需的传感器、视频监控的接设、维护需自行进行。(9)需配备普通钻机2台(扭矩达6500N.m以上的)、钻杆、钻头、甲烷传感器、防爆灯、智能防喷装置、在线监测装置、摄像头等打钻必须配备的配套设施,各类所需的传感器、视频监控的接设、维护需自行进行。(10)具体施工以甲方批准的方案为准,钻孔施工及封孔、钻孔的压裂、筛管、钻场放水器、集气管、孔板流量计、三通、管汇、不锈钢球阀、无缝钢管、U型压差计等与主管路硬联接工作及所需材料和附件,钻机及抽采在线自动计量装置等。(11)施工所需料车、人车、移变、馈电开关、电缆、井下风、水软管、通讯、监控、视频设备、光纤、排水泵等钻场配套施工的材料由乙方负责。
(12)由甲方指定取电地方,乙方负责敷设电缆,形成打钻的供电系统;乙方负责与1801回风顺槽压风、供水及排水主管路联接工作所需的材料和附件。(13)负责编制钻孔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钻孔设计参数。(14)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方案、规程及相关要求施工。(15)按照法律法规、政府部门与集团公司的要求,提供技术上的指导与保障;成立打钻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抽采工(不少于14人),管理人员、瓦斯检查员、监测监控工、测流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应满足现场施工需要;负责日常技术管理、钻孔瓦斯浓度的检查、测流、本钻场瓦斯抽放日常管理、总结分析抽放效果、进行抽采达标评判,钻场与主瓦斯抽采管路的连接和瓦斯抽放参数测定等一切相关工作,施工的钻场抽采运维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新证,或提供资质类别为危险性评估、设计、勘察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的3个旧证,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矿井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合同,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矿业工程专业)(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主持过至少1项同类项目(同类项目特指具有水害、瓦斯、冲击地压其中任一灾害治理项目)项目经理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2.4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采矿或地质或安全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为旧证需同时提供申报专业材料;
3.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治理工程严禁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3日9:00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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