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枢纽工程柴油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工程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金川县境内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至成都的公路距离约420km,有国道G317线、省道S211线通达。是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上游控制性水库工程,上距马尔康县城约46km(现有公路距离,下同),下距金川县城约45km,海拔高程约2300m。
2.1.2招标范围
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枢纽工程2025年1月1日至工程完工期间施工需用的柴油总量约4.8万吨。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柴油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具体需求情况详见下表《柴油需求一览表》。
柴油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单位 |
暂估数量 |
1 |
双江口水电站枢纽工程柴油 |
0#柴油 |
万吨 |
3.6 |
-10#柴油 |
万吨 |
0.7 |
||
-20#柴油 |
万吨 |
0.5 |
注:上表“估计数量”为估算量,具体采购量及供应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实际需求数量发生变化,投标人不得提出索赔。
2.1.3交货期
交货期暂定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际交货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
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英戈洛地磅房(据此地磅房25KM范围内交货均视为交货地点),25km范围以外交货按双方确认的超出范围实际运距进行结算。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含柴油)。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指定1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的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投标人自己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指定运输公司为其承担配送服务工作的须提供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柴油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25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须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2500吨及以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2500吨及以上的材料。(除发票外其他证明材料应有最终用户盖章。)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在投标时提供所投柴油品牌的成品油制造商(包括其旗下的销售公司)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证明文件(授权证明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六章6.6制造商授权书);同一个成品柴油制造商(包括其旗下的销售公司)对同一品牌柴油,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成品油制造商(包括其旗下的销售公司)和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