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基地配套设施电梯维保维护项目(第四次)询比
采购公告
中旭工程项目管理 受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拟对“产教融合基地配套设施电梯维保维护项目(第四次)”进行国内询比采购活动,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 | 产教融合基地配套设施电梯维保维护项目(第四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QHZX-询比(服务)2024-048F |
采购方式 | 询比采购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25万元 |
项目要求 | 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产教融合基地配套设施电梯维保维护,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电梯设备设施安装及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自动扶梯(技术参数不限)〕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根据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外地来西宁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告知管理办法》第二条 告知单位在西宁市开展电梯维保业务前应当将本单位资质条件、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经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委托的机构现场检查验证维保及应急救援能力等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开展电梯维保工作的要求,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成书面告知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被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将会取消中标资格。 5、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投标人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询比采购公告发出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
询比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询比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 | 500元/份(询比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
购买询比采购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请于询比文件发售起止时间内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邮箱 |
中旭工程项目管理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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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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