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1、2号
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蒸汽吹灰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1、2号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蒸汽吹灰器改造
招标项目编
合同编
委托
黄河水电物资 受国家电投*公司的委托,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西宁发电 1、2号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蒸汽吹灰器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1.1.1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水电公司西宁发电 2×660MW火力发电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3月9日投入商业运行。其锅炉为上海锅炉厂设计和制造的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Π型紧身封闭布置、除灰渣系统为干式机械除渣系统、全钢架悬吊结构。
1、2号机组基建期锅炉脱硝第一、二层安装了蒸汽吹灰器,2018年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期间脱硝后墙每层加装了声波吹灰器,第三层催化剂没有安装蒸汽吹灰器;2023年机组检修期间检查发现第三层催化剂堵塞磨损严重,堵塞面积接近50%;为了脱硝运行安全,本次改造在第三层催化剂两侧安装蒸汽吹灰器。
1.1.2其他条件: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甲方免费提供,只提供接口,有关低压侧临时引接的设备及安装/临时管路的敷设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检修场地均由委托人免费提供。
1.1.3交通条件:本项目地点位于青海省湟中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东南距湟中县城10km、西北距湟源县城约23km,东距西宁市约35km。园区内二级公路多(巴)鲁(沙尔)公路南北横穿工业区,与109国道丹(东)拉(萨)公路和103省道西(宁)扎(麻隆)公路及西(宁)湟(源)一级公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列内容:
西宁发电 1、2号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蒸汽吹灰器改造项目,包含:
(1)1、2号锅炉脱硝第三层催化剂加装蒸汽吹灰器,12台蒸汽吹灰器、控制系统、管道及附件采购、安装、调试,并接入DCS;
(2)1、2号锅炉脱硝第二、三层催化剂之间加装压力测点改造,8套压力测点、仪表管、相应附件和控制阀组采购、安装、调试,并接入DCS。
其它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必须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
1.2.2.2项目工期:
1号机组、2号机组总工期均为15日历天,分批次实施;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的近3年内,完成至少1个火电机组等级检修或锅炉吹灰器吹灰器施工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主要工作内容等)。
1.6主要人员资格
投标人拟派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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