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邯峰电厂2025-2027年度煤场整形及清底煤转运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2.2 规 模:邯峰电厂装机容量为2×660MW,年耗煤量约260万吨,主要是山西东南部贫煤与峰峰当地的无烟煤。
2.3 标段划分:邯峰电厂2025-2027年度煤场整形及清底煤转运工程;
2.4 施工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
2.5 计划工期:三年,自2025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6 招标范围:负责煤场存煤整形及火车清底煤转运,投标人需提供2台5T电动装载机(新能源)、1辆重载电动自卸车(8*4新能源)和1台国四及以上推煤机(B24),负责煤场存煤整形及火车清底煤转运所用电动车辆的充电桩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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