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邮区中心华陆供水管网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邮区中心华陆供水管网改造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 广东省广州邮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邮区中心华陆供水管网改造采购项目
2.2建设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2.3.1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供水管道敷设安装,路面破除、开挖、回填等。
2.3.2项目概算与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91737.30元(含税),其中暂列金额:29588.7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5051.35元。暂列金额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工程计价时,应单独列项并按本项目定额相应项目及费率计算。投标报价超过工程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会导致废标。
2.3.3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为对花都区花安东路2号场地进行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供水管道敷设安装,路面破除、开挖、回填等。
2.4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含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中国”及“中国 ”由投标人提供截图,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最终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准,“黑名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投标人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
3.6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8投标人拟担任本
3.9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要求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违法分包、转包。【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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