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超融合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440CITC735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 超融合平台项目,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概况:本次建设超融合平台项目,一是满足中盐内蒙古化工正在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搭建需求;二是为了中盐内蒙古化工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业务和信息资源的整合,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降低中盐内蒙古化工信息化总体运维成本,降低网络、服务器与存储系统等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的管理复杂度,提高应用信息系统部署的时效性,最终可以实现全软件定义的数据中心。有效整合服务器、存储和网络等资源,最大效率的利用硬件设备。同时还可以对数据中心硬件设备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降低运维和管理成本。 通过超融合技术,实现应用、计算、存储等多种资源整合在一起,通过软件定义的方式实现硬件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高效利用,极大地提升数据中心的整体性能和灵活性。 2.2招标范围:超融合平台一套(包含硬件服务器、软件管理系统、授权)、管理交换机、存储交换机、服务器操作系统、安全服务、运维服务等内容。 2.3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起40个日历日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不得为《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须提供2个成功完成的融合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人在本项目中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他任何内容,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在确定中标签订合同后,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不得影响招标人生产运营;(须提供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