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化工工业炉砌筑、维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哈林格尔镇西南的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距包头市昆都仑区约17 公里。厂址北邻包头市南绕城公路和包兰铁路,距南绕城公路50 米,距包兰铁路约400米。
2.1.2招标范围
工业炉砌筑、维修内容:负责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甲醇中心、烯烃中心、热电中心及公用工程中心除气化装置气化炉以外的工业炉窑、火炬头及带衬里设备、管道等的砌筑、维修,包括炉体砌筑、管道内衬、衬里隔热等工业炉砌筑和设备衬里的检修、拆除、改造。
2.1.3服务期限:以合签订时间为准,共三年。
2.1.4服务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评定项目应至少包括“J3-a无定型耐火浇注料及隔热耐磨衬里施工、J3-b耐火砖及规整耐火材料施工”。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工业炉的砌筑或维修或炉窑衬里维修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注:若业绩要求的内容在合同或技术文件中无法体现时,在用户证明中体现也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27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