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
1. 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公司大庆热电2025-2026年食堂管理及承包服务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庆热电2025-2026年食堂管理及承包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提供职工早、午、晚餐及运行人员夜餐和客餐服务;同时负责其他与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不少于23人(规模: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职工食堂就餐人数约200人左右,食堂一楼面积约800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200㎡,食堂售饭形式采取自助餐形式。二楼3个包房,用于内部接待、会议活动等,此外有员工便民窗口(面积60㎡),用于方便员工生活日常采买等)。
服务期:2025.01.01-2026.12.3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食堂管理或承包相关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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