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智慧燃气及安全预警平台项目监理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平山县智慧燃气及安全预警平台项目监理 2.1.2建设地
2.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通信工程专业);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监督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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