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5-2026年全省物流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受业主的委托,对其2025-2026年全省物流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HBT-16124110-247412
1.2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全省物流供应商入围项目
1.3 项目内容及需求:
标包 | 项目名称 | 说明 |
包1 | 城市配送服务 | 本次采购各标包评审仅对入围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入围。同一个投标人入围的标包数量不限。 |
包2 | 省内、省际运输服务(含整车和零担) | |
包3 | 冷链配送服务 | |
包4 | 网络货运平台服务 | |
包5 | 仓储服务(普通仓储) | |
包6 | 仓储服务(冷链仓储) |
1.4 入围期限:采购结果有效期2年,按需求单位二次采购后的实际业务据实结算。
1.5 最高限价:本项目为资格入围,投标人无需进行项目报价,因此不设最高限价,如“”中需填写报价,投标人在平台中投标报价栏以“1元”进行填报,该报价内容无实际意义,不作为评审及执行依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2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3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或中标/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2.8 本项目特设资格条件:
(1)包1—城市配送服务:
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辆的4.2米—6.8米全封闭式货车的相关资料(整体厢式货车、分体式厢式货车、新能源车均可);(如为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保险相关资料复印件,且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信息为投标人;如为社会合作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保险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合作协议或挂靠合同)。
③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1个结算金额达10万元的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须包含城市配送业务,须提供合同首尾页、签章页、结算发票等复印件,业绩金额以合同期内的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2)包2—省内、省际运输服务(含整车和零担):
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辆的6.8米及以上车辆的相关资料(厢式车、高栏车、平板车、飞翼车均可);(如为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保险相关资料复印件,且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信息为投标人,如为社会合作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及保险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合作协议或挂靠合同)。
③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3个类似项目业绩,累计结算金额达3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须包含物流运输业务,须提供合同首尾页、签章页、结算发票等复印件,业绩金额以所有合同的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包3—冷链运输服务:
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字样(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3辆的冷藏车(A类—F类),或不少于1辆的生物制品冷藏车(G类、H类)的相关资料(如为自有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可辨别车辆冷链种类信息的侧面车身照、保险相关资料复印件,且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信息为投标人;如为社会合作车辆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可辨别车辆冷链种类信息的侧面车身照、保险相关资料复印件,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合作协议或者挂靠合同)。
③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3个类似项目业绩,累计结算金额达3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须包含冷链配送业务,须提供合同首尾页、签章页、结算发票等复印件,业绩金额以所有合同的结算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④投标人须提供运输管理系统(TMS)或温控管理系统的服务,可实现与第三方进行系统对接或实时数据交换,可实时获取在途货物位置及温控状态信息(提供系统对接承诺;提供运输实时信息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4)包4—网络货运平台服务:
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3个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须包含网络货运平台服务,须提供合同首尾页、签章页等复印件)。
③投标人须具备网络货运平台信息系统服务能力,可实现网络货运平台信息系统与第三方进行系统对接,可开放使用权限供招标人获取平台业务详细信息(提供系统对接承诺;提供系统权限截图等证明材料)。
(5)包5—仓储服务(普通仓储):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搬运/仓储服务/货物装卸等”(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2个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包含仓储服务业务,提供合同首尾页、签章页等复印件)。
③投标人须提供仓库资源至少1处,所提供的仓库场所应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提供仓库场所对应的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提供仓库场所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及丙类及以上消防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须具备7*24小时仓储服务的能力,确保每天至少配备5名作业人员,并随时配合需求增减人员(提供至少5名作业人员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⑤投标人须具备仓储运营能力,保障仓库旺季作业(提供仓储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架构、岗位职责、运营流程、质量保障等;提供旺季生产保障方案;提供应急预案)。
(6)包6—仓储服务(冷链仓储):
①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2个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需包含冷链仓储服务,提供合同首尾页、签章页等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冷链仓库资源至少1处,仓库具备温控管理功能,能够满足生鲜、药品等货物 0 - 15℃冷藏存储要求或最低—18℃冷冻存储要求。(提供冷链仓库服务承诺;提供仓库场所制冷设备照片)。
③投标人所提供的仓库场所应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提供仓库场所对应的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提供仓库场所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及丙类及以上消防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须具备7*24小时冷链仓储服务的能力,确保每天至少配备5名作业人员,并随时配合需求增减人员(提供至少5名作业人员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⑤投标人须具备冷链仓储运营能力,保障仓库旺季作业、紧急供电等(提供仓储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架构、岗位职责、运营流程、质量保障等;提供旺季生产保障方案;提供应急保障方案,含业务量波动、意外断电等情况)。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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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