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燃料煤船清舱及内煤清场管理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1. 招标条件
本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燃料煤船清舱及内煤清场管理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分为两个部分:
部分一: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2025年度燃料煤船清舱及内煤清场管理。
部分二: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燃料煤船清舱及内煤清场管理。
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2.2施工地点:上海宝山区盛石路350号。
2.3采购内容:部分一:负责码头清理船舱操作作业合同范围内所有码头清理船舱操作作业及推扒机或装载机的日常保养工作内容。预计全年卸煤360万吨,65艘煤船(如煤船小于5万吨大于65艘煤船),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部分二:负责码头清理船舱操作作业合同范围内所有码头清理船舱操作作业及推扒机或装载机的日常保养工作内容。预计全年卸煤360万吨,65艘煤船(如煤船小于5万吨大于65艘煤船),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2.4工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该项目分为两个部分,采用统招分签的形式。确定中标人后,部分一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部分二与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备2个及以上火力发电厂煤船清舱或内煤清场管理或燃料设备维护或检修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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