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河卡镇幸福村一社道路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宇润询比(工程)2024-010
兴海县河卡镇幸福村一社道路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兴海县河卡镇幸福村一社道路工程
1.2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建设路线全长11公里,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中的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采用4.5m,路面满铺,路面结构为20cm厚的砂砾面层。错车道24处,铅丝石笼459米,拆除重建钢波纹管涵4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3道,维修利用涵洞9道,标志标牌17块。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中标单位为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建设路线全长11公里,采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中的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采用4.5m,路面满铺,路面结构为20cm厚的砂砾面层。错车道24处,铅丝石笼459米,拆除重建钢波纹管涵4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3道,维修利用涵洞9道,标志标牌17块。
2.2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3建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稳定、资产状况良好、2023年度无亏损(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件说明书。)
信誉要求:(1)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未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2)投标截止前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3)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派驻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